央视动画作为《大头儿子和小头父亲》的制片人之一,天经地义地以为自己具有片中3个卡通人物形象的著作权,并以此改编创造了《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父亲》,没想到因而惹来了官司并在一审中败诉。那么咱们不由要问:作为制片人,有权力对原作进行改编,并运用原作中的独立元素创造衍生品吗?
动画形象版权归谁?
答应合同很要害
本案中,影响双方诉讼输赢的要害在于,关于“大头儿子”等3个动画形象,规划者刘泽岱与被告是不是订立了著作权答应合同,以及答应运用的时刻和规模。
依据其时任上海科教影片厂动画导演的崔世昱回想,其时他受央视之托,联系了刘泽岱,要求其创造动画人物外型,并口头协议该外型用于动画片制造,版权归央视一切。
关于著作权项的答应和转让,法令有严格的规则。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在著作权答应或转让合同中,著作权人没有清晰转让的权力,未经著作权人赞同,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关于没有清晰约好答应规模或许答应期限的答应合同,在现实真伪难明时要作出对著作权人有利的解释,这是由于,在著作权合同关系中,受让方或被答应方往往是财力雄厚的一方,双方法令位置对等但经济实力悬殊,著作权人现实上难以取得对等的商洽位置,在此情况下,就必须确保著作权的各项权能应当最大可能被保留在权力人的手中。
因而,即便刘泽岱通过口头协议答应央视将动画形象用于1995年动画片的拍照,但并不能就此推论央视在2013版新动画中当然取得对人物形象的答应运用权。
视听著作权力都归制片人?
片中的独立元素归作者
1990年版《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则,“影片、电视、录像成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拍摄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别的权力由制造影片、电视、录像成品的制造者享有”。现行《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则,“影片著作和以相似摄制影片的方法创造的著作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而编剧、导演、拍摄、作词、作曲等作者只享有署名权,以及有权依照与制片者签定的合同取得酬劳”。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动画人物规划的著作权悉数归归于制片人了呢?答案是不是定的。
视听著作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是指视听著作作为一个全体由制片者享有,而不是指制片者能够取得构成其影片的一切元素(如主题曲、剧本、剧照等)的著作权。
视听著作是由接连画面、剧本台词、背景音乐、主题曲等一起构成,因而,关于改编成剧本的小说、音乐、动画形象等“能够独自运用”的构成元素,相应的作者有独立维权的法令资历。比如说,假如别人未经答应在其广告中运用《道士下山》的影片片段,制片方有权提起诉讼;假如别人未经答应在商业广告中仅运用《道士下山》的主题曲,那么作曲者有权提起侵权诉讼,而制片方则无此资历。
关于剧本、音乐等能够独自运用的著作而言,现实上包含着两种特点:既是视听著作的有机构成元素,又是视听著作以外的独立著作。换言之,由于视听著作构成的复合性,包含很多权力主体,为了标准、简化权力归属,中国《著作权法》规则视听著作的悉数著作权在全体上归于制片人,而别的参与者(包含拍摄、灯火、编剧、配乐、艺人等)只能通过合同的方法取得酬劳,即在同一视听著作的规模内将相应智力效果的版权让渡给了制片人。但是,关于视听著作构成元素中那些“能够独自运用”的著作,在影片以外,依然能够自在运用(除非合同还有约好)。
例如,尽管周杰伦的《菊花台》是影片《满城尽带黄金甲》的主题曲,但在影片以外周杰伦能够演唱和发行这首歌,而制片人尽管能够在《满城尽带黄金甲》中运用该曲,却不能在影片以外私行仿制、发行这首歌。
制片人不经答应改编著作?
小心原作者找上门
视听著作制片人对其著作的操控规模,仅限于全体意义上的著作,这意味着其不能够独自地操控其著作中的每个有些,更不能够在后续演绎过程中对构成元素私行进行改编。
《伯尔尼条约》中清晰规则,要将由文学或艺术著作派生而来的影片著作改编为别的任何艺术形式,除了要通过影片著作作者的答应以外,还要通过原著作作者的答应。因而,对影片的改编(尤其是对著作元素如音乐、剧本、动画形象的显着改编)需求一起通过原著作著作权人和影片著作著作权人的答应。例如,在原告白先勇诉被告上海影片(集团)有限公司等著作权纠纷一案中,上海影片制片厂取得白先勇答应将其小说《谪仙记》改编为影片《终究的贵族》,这以后被告将影片《终究的贵族》改编为同名话剧并表演,事前取得了影片制片方的授权,但未能取得小说原作作者白先勇的答应,所以被诉至法院,终究法院判定被告补偿。
相同,在本案中,央视动画的《新大头儿子和小头父亲》对人物形象进行了改编,由于没有事前约好或许取得原作者的答应,在性质上构成侵权。这是由于,即便视听著作的制片人,也无权对其著作中能够独立运用的著作元素进行任意改编并用于新的视听著作。因而,无论是依照1990年版的《著作权法》仍是现行《著作权法》,即便以为央视动画取得了95版动画全体意义上的著作权,也不意味着其一起取得了刘泽岱规划著作的著作权,当其在2013年动画中再次触及对刘泽岱著作的运用、改编时,依然要取得相应权力人(本案原告)的授权。